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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7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G6512 秀山至从江国家高速公路玉屏至天柱段(贵州境))-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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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贵州
|类型:审批立项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审批立项
区域:贵州
源发布时间: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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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G6512?秀山至从江国家高速公路玉屏至天柱段(贵州境)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7720257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编:5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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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G6512秀山至从江国家高速公路玉屏至天柱段(贵州境)

贵州省铜仁市玉屏县,黔东南州天柱县

贵州交投赤万天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玉天分公司

******有限公司

本项目玉屏县境内段(北段)起于贵州省铜仁市玉屏县田坪镇黄母冲,主线起点顺接已建江口至玉屏高速公路(起点桩号K0+000),通过续建现有黄母冲枢纽互通与已建铜仁至大龙高速公路形成十字交叉枢纽实现多条高速交通互转,后沿玉屏经开区田冲产业园规划区东侧布线,设桥梁上跨玉铜松快速路(停工)、S305,在田坪镇长岭村庆寨附近连续下穿吉玉铁路右线、沪昆高铁、吉玉铁路左线,之后路线在塘合村设置田坪南互通,后路线继续往南布线于田坪镇塘合村附近至湘黔省界(K8+717.831),以路基顺接湖南境段。

天柱县境段(南段)起于湘黔省界大河边村(YK42+874ZK42+864),以省界岑上坡隧道顺接湖南境段后于巧溪附近出隧道后顺沟布线,在共和村设注溪互通式立交,再沿溪布线经新联、黄花坡、岳寨,在披头寨附近设天柱北互通式立交,随后路线一直靠山绕避天柱县城规划边界西侧布线,于平团附近设置联山枢纽(属会天项目实施)与会同至天柱高速公路衔接后前期共线,共线段于牛头冲设天柱西互通式立交连接天柱县城后利用天柱支线走廊布线,路线止于天柱县城西侧乐寨村(K67+231.866),改造现有乐寨枢纽与已建成通车的三黎高速相接。

本项目总体为南北走向,其中北段位于贵州省铜仁市玉屏县、南段位于黔东南州天柱县,中段途径湖南省新晃县(由湖南实施)。

主线:路线长33.076 km,玉屏县境,K0+000K8+718,路线长8.718 km,天柱县境,YK42+874K67+232,路线长24.358km

设计速度分为:

1.起点黄母冲枢纽至玉屏塘合村(黔湘界)段:采用v=100km/h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33.5米;

2.天柱大河边村(湘黔界)至终点乐寨枢纽段:采用v=100km/h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26

全线共设置桥梁13765/41座,其中大桥:13565m/39座,中桥:200m/2座,无特大桥,桥梁长度占路线总长41.62%。共设置隧道2880/5座,长隧道914m/1座(岺上坡隧道只计贵州境长度),中隧道1208m/2座,短隧道758m/2座,隧道长度占路线总长8.71%。共设置互通式立交6座,其中枢纽互通2座、单喇叭互通4座、新建收费站3处,利用现有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工程投资:625660.3459万元

建设工期建设工期36个月。

生态环境影响

1、对植被的影响

本项目永久占用土地类型多为旱地、林地、灌草地等;临时施工便道、取弃渣场、水泥砼拌合站、预制场等,主要占地类型为旱地和林地及少量水田。拟建项目建设对沿线植被影响较小,不会使区域内生态体系的生物量发生明显的改变。按照山区高速公路的类比,绿化面积达到破坏面积的20%~30%,在一定程度上可弥补公路永久占地损失的生物量。因此,公路破坏的植被不会对沿线生态系统物种的丰度和生态功能产生影响。

2、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拟建项目的建设与运营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人为干扰,为区域野生动物的生存带来压力,同时可能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和污染;工程所在区域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分别为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种,红隼、红腹锦鸡,无贵州省级保护野生动物。由于于鸟类活动范围较广,沿线均可见分布,但数量总体较少。

公路建设对其影响相对较小;且路线采用大量桥梁、隧道方式通过植被较好区域,项目建设对野生动物影响较小。

3、施工期间的高填深挖使沿线的植被遭到破坏,工程沿线取弃渣场位置、规模如设置不合理或措施不当,将导致生态景观的破坏并引发水土流失。评价组对取弃渣场选址的环境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调整意见及恢复方向。

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对声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是施工机械,昼间施工机械在距施工场地20m外可以达到标准限值,夜间在80m外可基本达到标准限值。施工期噪声污染具有暂时性,但由于本项目建设规模大,施工时间长,施工机械具有数量大,种类多,噪声高等特点,因此施工期噪声影响范围较大,对靠近高架、大中桥梁、互通立交等大型构筑物附近的敏感点、靠近隧道口的敏感点,紧邻道路红线的敏感点影响较大,必须采取一定的管理和防护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主线25个声环境敏感点(区分左右),连接线14个声环境敏感点(区分左右)。本项目主线近期主线沿线声敏感点有17处(按敏感目标超标左右侧情况计数)超标,运营期中期有26处超标,运营期远期有30处超标;本项目连接线敏感点共计14个(按公路左右侧敏感点分布情况统计),运营期近期和中期无敏感点超标,运营期远期有4处超标。

主线工程:

1)主线黄母冲枢纽互通田坪南互通段、田坪南互通--省界段

A、按4a类标准,时速100km/h6车道,主线黄母冲枢纽互通田坪南互通和田坪南互通--省界段

运营期近期昼间达标距离均为路肩处,夜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49~50m;运营期中期昼间达标距离为路肩处,夜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68~71m;运营期远期昼间达标距离为路肩处,夜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86~93m

B、2类标准,时速100km/h6车道,主线黄母冲枢纽互通田坪南互通和田坪南互通--省界段

运营期近期昼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49~50m,夜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87~94m;运营期中期昼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68~72m,夜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125~144m;运营期远期昼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73~77m,夜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164~198m

2)主线省界--注溪互通段、注溪互通--天柱北互通、天柱北互通--天柱西互通和天柱西互通--乐寨枢纽互通段

A、按4a类标准,时速100km/h4车道,主线省界--注溪互通段、注溪互通--天柱北互通、天柱北互通--天柱西互通和天柱西互通--乐寨枢纽互通段

运营期近期昼间达标距离均为路肩处,夜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26~49m;运营期中期昼间达标距离为路肩处,夜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47~77m;运营期远期昼间达标距离为路肩处,夜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65~90m

B、按2类标准,时速100km/h4车道,主线省界--注溪互通段、注溪互通--天柱北互通、天柱北互通--天柱西互通和天柱西互通--乐寨枢纽互通段

运营期近期昼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35~41m,夜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48~93m;运营期中期昼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47~58m,夜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88~159m;运营期远期昼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55~66m,夜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129~189m

连接线工程:

2类标准,田坪南连接线运营近、中期昼间和夜间达标距离均为路肩处,远期达标距离为路肩处,夜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9m;注溪连接线运营近、中期昼间和夜间达标距离均为路肩处,远期达标距离为路肩处,夜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10m;天柱北连接线运营近期昼间和夜间达标距离均为路肩处,中期昼间达标距离为路肩处,夜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9m,远期昼间达标距离为路肩处,夜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14m;天柱西匝道运营近期昼间为路肩处,夜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9m,中期昼间达标距离为路肩处,夜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13m,远期昼间达标距离为路肩处,夜间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17m

从拟建公路的交通噪声预测达标距离看出,公路营运近期、中期、远期达标距离的增加,是因为近期、中期、远期交通量逐渐增大所致;各路段同类标准达标距离的不同,主要是因为车流量的不同,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达标距离较大。

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桥梁施工对水体的搅混和油污染,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隧道施工废水,以及施工土料被暴雨冲刷进入地表水体从而对水环境的不良影响。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将影响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新建施工营地设置标准化厕所或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食堂和洗涤废水集中收集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营地,不外排。施工场地砂石材料的冲洗水,应通过临时沉淀池加以沉淀处理后方循环使用,不外排。对隧道施工废水,在隧道进出口设置沉淀池,对隧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路面、开挖工作面的洒水抑尘等,不对外排放。在严格落实上述措施后,工程施工对沿线水体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运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服务区收费站等服务设施污水排放以及路面径流冲刷进入沿线水域对水体造成的污染。

服务区收费站等服务设施设置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污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 18920-2020),用于场区绿化和道路清扫,不外排。采取上述水污染防治措施后,运营期服务设施生活污水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对跨越鉴江(类水体)大桥设置防撞护栏,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应急事故收集池,设置警示标志;黄母冲枢纽~K1+730段(穿越车坝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段)高等级防撞护栏和警示标志,设置桥面径流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应急事故收集系统等风险防范措施;桩号K58+895~K59+810段间断性与鉴江伴行段设置防撞护栏;制定风险应急预案,最大程度的降低运营期路面径流对沿线敏感水体的污染。对跨越排坡河、长岭河、巧溪的桥梁进行两侧防撞护栏设计,完善的径流收集系统,最大程度的降低运营期路面径流对沿线水体的污染。

通过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减缓工程建设对沿线水环境的影响,工程建设对沿线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公路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现场中施工路面、堆场和进出工地道路以及沥青摊铺时的烟气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其中以粉尘污染和沥青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突出。通过对堆场、未铺装路面进行经常的洒水作业,合理选择灰土搅拌站的位置并采取严格的全封闭作业,可将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大大减轻。

运营期:项目建成运营后,主要大气污染源是汽车尾气和服务设施产生的餐饮油烟。根据类比分析,运营中期前汽车尾气对沿线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且这种影响可以通过加强公路两侧的绿化、不断采用清洁能源缓解。餐饮油烟经专用烟道排放,安装油烟净化措施,确保油烟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废气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对沿线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主要环保对策措施结论

施工期

1.生态环境

1)明确弃渣场和施工营地禁止设置在生态保护红线内;

2)对主要生态系统及陆生动植物的保护措施如下:

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对林草地的保护;

合理安排临时占地区。施工区的临时堆料场、施工车辆尽量避免随处而放或零散放置,新搭建的施工营地应集中安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进行统一处理后,集中运出施工区以外,杜绝随意乱丢乱扔,压毁林地植被和农作物;

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打桩、开挖等高噪声作业时间。在林地较密集路段,应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尽量减少爆破作业,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复耕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路基边坡进行植被恢复。

2.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期行为,施工管理是防治和缓解噪声影响的主要途径。

1)夜间(2200600)在沿线敏感点附近停止施工,如因工程原因难以避免,则需上报沿线市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过批准后方可进行。

2)建议施工营地、拌和站等临建设施距敏感点至少保持200m的距离;

3******************学校和村镇等敏感建筑物;

3地表水环境

公路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可通过加强管理来减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和建材堆场的位置,施工营地尽量租用当地民房,必须新建的营地则应当设置标准化厕所或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食堂和洗涤废水集中收集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营地,不外排;施工废水循环使用,最终的排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营地洒水抑尘及场区绿化,禁止外排。

4环境空气

为防治和缓解施工期大气污染,在无雨干燥天气,适时开展施工道路洒水并及时清扫,严禁大水冲刷路面和场地;运输车辆进入乡镇道路需及时对车辆进行冲洗;砂石加工和砂石料仓、拌合站内砂石料仓应采取加盖彩钢棚围挡,设置喷淋装置,除保留施工机械出入口和左右口外,应进行封闭围挡;施工场界、拌合站、砂石加工、取土(料)场、预制梁场、钢筋加工场、施工驻地等洒水清洁时,严禁大水冲刷,需采取洒水降尘后及时清扫,上述场地需设置雾炮机,适时进行喷水降尘。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施工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运营期

1.声环境

1)对主线沿线运营中期环境噪声预测结果超标的26处敏感目标(按敏感目标超标左右侧情况统计),建议的声环境保护措施见表7.5-2。共设置声屏障25处(6200延米),隔声窗1处。

运营期要做好跟踪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对敏感点的降噪措施进行相应调整,确保敏感点噪声监测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

2)经常维持公路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增大。

3******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时,要结合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噪声预测结果并结合当地的地形条件确定一定的噪声防护距离,规划建设的噪声敏感建筑宜位于本项目噪声防护距离外。

2.生态环境

对本项目公路两侧边坡、中央分隔带、互通立交区、服务区等公路用地范围内路域进行绿化,优先选用当地物种,尽量避免引进外来物种,以免对当地生态平衡造成影响,并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

3.水环境

1)对跨越敏感水体(鉴江)路段和穿越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警示牌,编制运营期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设置监控系统,明确高速公路运营期的监控管理部门。

2鉴江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收集池,其余跨河设置径流收集系统,一方面在降雨期间收集污染物浓度较高的初期雨水,另一方面收集在桥面上发生运输事故时泄漏的危险品,避免危险品直接排入排坡河、长岭河、巧溪、等溪河、鉴江造成污染。

3)对沿线服务区和收费站等服务设施建设配套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区绿化和道路清扫,不外排。

4大气环境

1)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的运营状态,减少车辆尾气的排放;

2)运营期服务区安装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油烟净化措施,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大于2mg/m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公示版—G6512 秀山至从江国家高速公路玉屏至天柱段(贵州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版—G6512 秀山至从江国家高速公路玉屏至天柱段(贵州境)环境影响评价公参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版—公众参与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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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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