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259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优品”宣传推广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27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采购文件格式13服务需求响应表中:1、“高铁宣传-复兴号品牌专列(2)媒体投放形式”中的“投放3组列车”,现更改为:投放1组列车。2、“其他服务要求”增加:“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整个宣传服务过程以短视频形式进行成果记录,按采购人要求在抖音或同等级主流短视频播放平台进行成果展示。”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3日09时01分三、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否则后果自负。 3.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4.本项目共设2个包组,兼投兼中。本公告为001包的二次公告。 5.针对本项目首次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将答复统一公示:问题一回复:“灯箱规格:12封灯箱标准套装标准套装20块(S级5块,A++级10块,A级5块)单块4.758㎡”是对站内现场情况的介绍,要求投标人“投放4块灯箱”。请投标人充分理解项目需求。 问题二回复:西单D口出入口露天墙面可投放广告。投标人应按需求提供相应服务。 问题三回复:优品包括的品牌和单位需经相关部门按批次进行审批,具体名单由采购人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按需提供给投标人。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管理局机关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中路55号联系方式:******-1-25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铁西新玛特806室联系方式:******855-8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晶、朱美娜电 话:******85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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