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兴山县南阳镇
生成日期:2025-07-01 17:33:3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4\/2025-00032
有效期:长期公开
文号:
责任科室:
主题分类:建设规划
************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相关要求
项目编号:HBQM-2025-11
******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0.00元
采购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磋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承诺书作为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供应商应具有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大于2家,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方权利义务和相关工作范围。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成员单位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专业能力及人员。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和获取方法
1.获取时间: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1日17时00分止。
2.获取方******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提前或逾期均不受理。
四、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10时30分(注:10时00分开始接受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
2.响应文件******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7月14日10时30分。
******财政局南阳财政所二楼
七、公告期限
******人民政府网发布,网 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八、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宜昌市兴山县南阳镇阳泉村1组
******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维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