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甲醛运输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
1、项目内容:甲醛运输服务。
******有限公司厂区,运输距离约230公里,运输量约1500吨(暂估),按照承载车辆载重不得低于33吨核算,约45车,具体业务量可根据客户需求情况进行调整。合同期限:三个月。
3、付款方式及服务期限: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运输数量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挂账后结算。
4、其他要求:报名供应商必须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承诺书。
5、其他要求:
5.1投标方应提前与采购方相关技术人员沟通。
5.2自货物装上乙方运输工具时起,至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货物送达地交付收货人时止,货物在此期间的任何毁损、灭失、污染以及引发承运人及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风险和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产生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5.3甲乙双方约定货物磅差部分、产品质量由运输单位承担。磅差超过部分的损失由乙方按甲方的货物价值赔偿。
5.4乙方承运甲方产品的车辆进厂装货之前必须做到罐体干净、无异味;必须保证为专罐专用。送货后回程需空罐,不得运输其它化工产品(即除了承运甲方产品外,不得再承运其他公司的任何物品)。对货物进行检测,若检测结果未达到标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再付给乙方该车应付运费。
5.5车辆要求: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重型燃油运输载货汽车,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重型燃气载货运输汽车。
5.6 报价要求:按照承载车辆载重不得低于33吨,报单车单次运输价格。(运输自鹤壁龙宇公司至开封龙宇公司,单车运输一趟为一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有效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且营业范围具有相关业务内容(扫描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承诺书,盖章)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7)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四、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千元整。
2.保证金最迟应于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天交纳,并在报价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3.对于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响应采购,予以拒绝。
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
(2)供应商在询比价采购有效期内出现国家在询比价采购活动中禁止的行为。
5.投标保证金退还:
(1)供应商在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接到未中标通知后直接退回,不计利息。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退还,不计利息。
(3)投标保证金退还只针对供应商单位并通过电汇的方式进行,不针对个人也不以现金方式返还。
五、供应商须知
1、本次采购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厂商要求、询价条款及相关附件等信息),参与方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必须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
2、资格审核:上传资质及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报价。公告有效时间内报名的合格供应商给予审核通过;最后一天为审核预留时间,当天报名的供应商,不予审核。
3、响应:必须按指定要求进行报价。
4、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5、采购单位不承担网上报价单位投递的各种文件、资料以及因报价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最迟7日内完成合同(技术协议)签订,否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7、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招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报名、报价文件上传IP或MAC一致,将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上传,视为不同投标人的相互串通投标行为。
9、车辆要求: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燃油运输载货汽车(环保管控期间按照当地要求执行),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重型燃气载货运输汽车,停止使用国三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六、开标、核价方式
1、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2、核价方式:采用“合理低价法”,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进行核价评审;如有报价相同的情况发生,优选服务承诺业绩较好的服务单位为第一中标人。如果出现最低价拟成交单位不愿意签订合同的,则与报价第二低的单位商洽谈,如第二低的单位也不愿签订合同,与报价第三低的单位洽谈以此类推。
七、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需的除外)。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3)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6)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那些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最低,综合评比最优的供应商。
2、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通知书
(1)采购单位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2)中标人接到通知后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九、风险提示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或询价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或询价单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招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十、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