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污水处理设备更新变更公告
1、原公告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3.1.1第二项对企业资质要求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现更正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原公告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3.1.2第二项要求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现更正为:不再对此项进行要求。
3、原招标文件中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技术标明标)注c.类似项目指已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自2022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网上截图、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原件扫描件,招标文件中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内容为准。
现更正为:c.类似项目指已完成的污水处理工程(自2022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原件扫描件,招标文件中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均不变,报名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需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
******建设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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