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6073-XM001
******法院2025年度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569.95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129号8号楼一层1032
中标金额:569.95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129号8号楼一层1032 | ************0X | 569.95 万元 |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0 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有限公司 | | | 1 | 569.95万元 | 569.95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法院2025年度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采购项目
******法院17个部门,完成每年约6万件案件的新收立案、随案同步生成、电子移转上诉案件、案件评查、案件流转、诉讼服务窗口材料的电子卷宗制作及纸质卷宗智能存储管理工作的处理量以及每年约9万余件新生成诉讼卷宗的电子化加工相关服务工作量。具体包括以下岗位:项目经理岗、立案新收扫描岗、评查案件扫描岗、随案生成扫描岗、上诉******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17日
服务标准:适用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团体或企业标准,同时满足合同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金友(组长)、王建、王建平、刘征征、张璐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01182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采购代理机构按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9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法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近园路9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4号楼1至17层101内17层1701
联系方式:赫舜威、朱艳梅、李倩、刘晶晶、李桐、郭玉婷、徐秀娟、卢雪、张书玲,010-******转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赫舜威、朱艳梅、李倩、刘晶晶、李桐、郭玉婷、徐秀娟、卢雪、张书玲
电 话: 010-******转821
******法院2025年度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03.27定稿.pdf
******法院2025年度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