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头二营、三四营村庄基础设施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28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XM001
项目名称:头二营、三四营村庄基础设施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14.89832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包 编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建设地点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头二营、三四营村庄基础设施工程(一标) |
1861.581824 |
1861.581824 |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 |
1.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附属设施工程等。 2.质量标准:合格。 3.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等级:达标。 |
02 |
头二营、三四营村庄基础设施工程(二标) |
653.316499 |
653.316499 |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 |
1.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附属设施工程等。 2.质量标准:合格。 3.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等级:达标。 |
合同履行期限:标包01:工期:180天:;标包02:工期18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第01包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第02包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2.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5供应商未被北京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列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0-17至2024-10-23, ,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文件时供应商应准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2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bjczj-portal-site/#/home)
五、开启
时间:2024-10-2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bjczj-portal-site/#/home)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2022〕1143号)。
9)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2.1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2.8最后报价填报
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最后报价提交至本平台,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系统将自动默认供应商放弃最后报价,其价格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4、公告媒体: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本项目共计2个标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标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标包进行响应,但最多只能成为其中一个标包的成交供应商。
7、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当日,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响应文件2份及2份最终报价函和最终分项报价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响应文件必须与上传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头二营村
联系方式:田硕,******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顺安南路12号一区26号楼北侧三层
联系方式:王欣艳,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欣艳
电 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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