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法院内控、资产、行政系统配套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27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zb
******-psfy0018
******法院内控、资产、行政系统配套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720000.00元
4、最高限价:720000.00元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需求 | 备注 |
1 | ******法院内控、资产、行政系统配套服务项目 | 1.0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采购单位可依据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情况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续签合同,但整个合同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36个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2投标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3投标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4投标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5投标公司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6投标公司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注:采购单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
******/)等3个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电子或线下获取。
(1)电子获取:
咨询******;收款帐户信息:
******银行六联支行
******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0002 8551 0796
(2)线下获取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346号5楼(坪山区华致名酒库楼上)。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并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上午8点30分至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5月27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346号5楼(坪山区华致名酒库楼上)。
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请投标人于截标3日前提出,并将书面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受理。如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截标3日前将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我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
******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
(2)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如网站发布内容不一致,以代理机构官网发布内容为准。
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相关信息
******法院
******街道东城环路4123号
联系方式:周工/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346号5楼(坪山区华致名酒库楼上)
联系方式:曾工/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 话:0755-
************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