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并于2024-04-22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XM001
******法院2024年审判管理与智汇云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2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法院2024年审判管理与智汇云运维项目 |
126.00 |
1项 |
******法院于2000年开始************法院管理等各方面的应用,并积极为相关部门、社会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信息化运维工作主要包括:主机和存储系统(审判业务)、审执办案系统、法庭音视频系统、行政办公系统和公共服务系统五大类系统,其中又包括主机和存储系统(审判业务)、网络机房UPS系统、立案系统、审判系统、案款系统、领导决策、院长办公、统计分析、查询系统、档案系统、维护系统、补录系统、案件详情、审管办系统、陪审员系统、数据迁移系统、移动办公******法院财务换票系统、智汇云系统、Cocall管理系统、网上办公系统、叫号排队系统、诉服一体查询系统、客户端系统和室内LED显示系统、数字法庭音视频等30多个子系统。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运维期限:2024年5月7日—2025年5月6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11至2024-04-17,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1.方式:邮件获取;
1.1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文件;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正文内容:(1)公司名称、(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3)联系方式;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适用于代理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授权委托书须体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标书款转账凭证截图
2.售价:每份人民币500.00元(含税),磋商文件一经获取,售后不退。
3.转账信息: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北京正义路支行
账 号:******1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22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18号院3号楼4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4-22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18号院3号楼4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的采购政策;
(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采购政策;
(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
******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
(6)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
(7)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
(8)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9)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
(10)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
2.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磋商文件。
******有限公司联系。
4.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5.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转载无效,其他媒介了解项目信息产生的费用与本项目无关,特此声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9号
联系方式:刘志凯,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隆华大街55号院15号楼3层3592室
联系方式:张爽、赵御圻、张玉林,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爽、赵御圻、张玉林
电 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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